Saturday, May 10, 2014

控開支 促經濟 防財赤

香港政府的財政狀況目前十分健康。2013-14 財政年度的總收入估計為4478 億元,總開支4358 億元,入足敷支,為政府帶來120 億元盈餘,更令財政儲備升至7459億元。

《基本法》第107 條規定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,力求收支平衡,避免赤字,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」。

政府的財政預算是否符合《基本法》第107 條,不能單憑2013-14 年度(或其他單一年度)的財政表現來定斷。

香港於1997 年7 月1 日回歸中國,《基本法》亦同時生效。回歸初期,香港先後經歷亞洲金融風暴、科網爆破和沙士爆發,經濟大受打擊,政府收入隨之下降,財政赤字先後出現於1998-99 年度(亞洲金融風暴)、2000-01 至2003-04 連續四個年度(科網爆破及沙士爆發)。

嚴控開支 當務之急

面對如此嚴峻的考驗,港府仍能扭轉劣勢,轉赤為盈,令財政儲備自2004-05年度起連續上升,累積至現時的7459 億元,比1997-98年度的年終財政備多2884億元。

如果綜觀1997-1998 至2013-2014共十七個年度的財政數據,政府理應已符合《基本法》第107條中「力求收支平衡,避免赤字」的規定,體現「量入為出」的原則。

然而,政府的財政預算是否完全符合《基本法》第107條,還要看她是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「相適應」。

在過去的十七個財政年度,政府總收入和名義本地生產總值分別累計增長59.2%和54.6%,兩者相若;政府總收入可謂與名義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「相適應」,可是兩者卻遠遠低於同期的政府總開支累計增長124.2%,政府總開支實在說不上與名義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「相適應」,有違《基本法》第107條之虞。

上述問題十分嚴重,當務之急是嚴格控制政府開支。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亦意識到問題嚴重,在2014-15 年度《財政預算案》中,他建議削減政府總開支至4209 億元(比去年少149 億元)。此建議符合《基本法》第107條精神。

曾司長的建議成效如何,2014-15 年度《財政預算案》有以下的預測。1997-98 至2014-15 共十八個年度的政府總開支累計增長111.5%,同期的政府總收入和名義本地生產總值分別累計增長52.9%和61.5%;前者依然與後二者有很大的距離,問題尚未解決,司長仍須努力。

如果司長不繼續努力控制開支,政府的財政狀況將會惡化。長遠財政計劃工作小組(長計小組)甚至預測,結構性財政赤字必然會出現。長計小組推算政府的財政狀況於2014-15 至2041-42 年度期間的變化,期間的實質本地生產總值假設為平均每年增長2.8%。長計小組以下的兩個「基本情景」推算值得參考。

根據長計小組的推算,如果政府服務水平按歷史趨勢增長,政府總開支的平均每年增長率為7.5%; 結構性赤字將於七年後(2021-2022 年度)出現,財政儲備更會於之後的十年(2031-2032年度)耗盡,跟着政府便要借貸度日。

長計小組另外推算,如果政府維持現有服務水平不變,政府總開支的平均每年增長率將下降至5.3% , 結構性赤字延遲至2029-2030 年度才會出現, 財政儲備更可維持至2041-42 年度。

按照長計小組的推算,雖然政府有足夠的財力維持現有服務水平不變,但結構性赤字仍會於2029-2030 年度出現,有違《基本法》第107條。

有見及此,長計小組集中向曾司長建議控制開支、增加收入和平衡收支。另一方面,長計小組卻完全沒有提出促進經濟增長的建議,只作出以下的推算。

假若實質本地生產總值平均每年增長3.1%( 「基本情景」為2.8%),政府既可保持現有服務水平不變,又能避免結構性赤字出現。

延遲退休 不能治本


在作出上述推算後,長計小組卻指出「經濟的趨勢增長率難以大幅高於3%」。第一,3.1%不是大幅高於3%;第二,在過去五年,香港的實質本地生產總值平均每年增長3.9%,長計小組未免過於保守。

政府應有更闊大眼光,在加強財政管理之餘,還應促進經濟增長,雙管齊下方為上策。以下是一些促進經濟增長的建議:

一、取締退休年齡

隨着香港人口老化,勞動人口預計於2018 年開始減少,拖慢經濟增長。政府已提議延遲退休年齡,但此法治標不治本,任何預設的退休年齡均牽涉年齡歧視,而年齡歧視或其他歧視會妨礙求職、就業、晉升等等,要提升整體人口的生產力,政府應積極消除各種歧視,包括年齡、性別、種族,甚至族群,例如,政府應立法取締退休年齡,而不是把它延遲。

二、調整稅制,鼓勵生產

過去的十七個年度的財政數據顯示,政府收入和盈餘都跟隨經濟增長增加,經濟增長為政府帶來減稅空間。政府應調整稅制,使稅率和經濟增長掛;經濟蓬勃時,稅率自動調低。低稅率鼓勵生產,刺激經濟增長,再創造減稅空間,形成良性循環。

近年政府開支激增,遠超政府收入和經濟增長,有違反《基本法》之虞,長此下去,結構性赤字無可避免。面對如此嚴峻情況,政府不可單靠收緊財政管理,更應盡力促進經濟增長,雙管齊下,方可避免結構性赤字之餘,又不用削減現有服務水平。

 (刊於《信報》2014年5月9日http://forum.hkej.com/node/1127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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