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February 2, 2013

「適度有為」還是「過度有為」?

特首梁振英1月16日發表他的首份《施政報告》,題為〈穩中求變務實為民〉。我一邊讀這份《施政報告》,一邊備課。

這個學期剛在《施政報告》發表後幾天便開始,我正為「香港的經濟制度」這課程備課,它的學習形式以討論和專題研習為主;這是我第一次教這門課,也認為修這門課的學生須要認識《施政報告》,於是把梁特首的首份《施政報告》定為第一個討論題目。

首先,我向學生指出整份《施政報告》的邏輯盡在報告的第19 段:「要解決房屋、貧窮、老年社會和環境問題,必須有持續的經濟增長,所以促進經濟發展是政府的首要目標」。接着,我便向學生簡短地介紹香港政府在經濟發展上的角色有何演變——起初是港英政府的「積極不干預」精神,大家都耳熟能詳;然後到回歸初期便演化為特區政府的「大市場、小政府」、「市場主導、政府促進」原則;現在則是梁振英提出的「適度有為」思維。有了這個背景後,我們的討論便自然集中在「適度有為」這個新思維之上。

三個例子 無關「適度」

《施政報告》第20 段的上半部,梁特首對「適度有為」有這樣的闡述: 「我認為在市場可以發揮優勢的時候,政府不應干預,只要提供公平競爭的平台。但當市場失效、未能發揮功能,政府一定要有所作為」。

根據以上的闡述,政府「有所作為」的先決條件是「市場失效」,否則政府只須提供公平競爭的平台。這個「適度有為」的道理,大家都明白,可是知易行難,問題是如何實踐。

在實踐方面,《施政報告》第20 段的下半部舉出以下三個例子: 「過去半年,政府以政策具體說明了對『有所作為』的拿捏。當住宅供不應求,政府提出及落實『港人港地』,減少非港人買入本港住宅,優先滿足港人置業需求;推出買家印花稅;以及用行政手段停收內地雙非孕婦來港產子,都是政府『適度有為』的例子」。

大家的即時反應是,把「港人港地」作為「適度有為」的例子是不恰當的,因為住宅供不應求的真正原因是住宅用地供應不足;作為香港土地的唯一供應者,政府應該承認住宅供不應求是政府失效,而不是市場失效,諉過於市場是不對的。同一道理, 「買家印花稅」亦不能跟「適度有為」混為一談。

最後的例子是用行政手段「停收雙非孕婦來港產子」。有學生清楚指出, 「雙非嬰孩」是《基本法》產生的問題,與市場失效無關。另有學生以經濟學角度提供解決方法——由政府制訂雙非孕婦配額,限制雙非孕婦數目,確保本港的醫療系統有足夠的資源照顧本地需要。他還建議政府為雙非孕婦配額「定價」,以市場原則分配配額。我支持一個較低「定價」,因為香港人口正在急劇老化,而「雙非嬰孩」可以紓緩人口老化。

拒絕「雙非」 實屬不智

《施政報告》第12 段指出: 「30 年後,香港65 歲及以上的長者將由94 萬人急升至256 萬人,老年社會將為香港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帶來新的負擔,也會為政府服務和公共財政帶來新的需要」。香港的出生率不足, 「雙非嬰孩」正好彌補了這個缺口,把「雙非嬰孩」全部拒諸門外,實屬不智。

另一方面,這個「定價」也不能過低,「定價」過低,會招來賤賣福利的批評,不能幫助「雙非嬰孩」擺脫負面標籤,無助化解這方面的中港矛盾。

「過度有為」 幫不上忙

經過這次討論後,大家都明白「適度有為」的大前提是「市場失效」,但《施政報告》所舉的三個例子都不符合這個大前提。雖然政府是「有為」了,但並不「適度」,在「雙非嬰孩」問題上,政府大可運用市場機制,把問題轉危為機,但政府卻「過度有為」,用行政手段把「雙非嬰孩」拒諸門外,後果是「雙非嬰孩」繼續遭人標籤,香港的人口繼續老化,政府卻可以繼續「有為」。

在《施政報告》發表前, 「適度有為」已非「適度」,甚至是「過度」。到《施政報告》發表後, 「經濟發展委員會」和「金融發展局」相繼成立,政府只會變得更加「有為」,「適度有為」很容易淪為「過度有為」,結果是「幫倒忙」。


(刊於《信報》2013-02-05http://forum.hkej.com/node/979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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