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June 27, 2016

適度有為迎難而上 推動「同仁法」

自2011年起,政府已連續6年發售通脹掛鈎債券(iBond)。每年發售一批iBond,每一批iBond發售額為100億元,全獲得超額認購。今年有多於50萬人認購iBond,認購總金額超過225億元。根據iBond 的「獨特」分配機制,按認購額,每名認購者獲派一至三手iBond(一手iBond面值為1萬元)。

同仁法獨特之處

要明白iBond的分配機制為何「獨特」,先了解它如何運作。iBond的分配機制是基於「一人一手」原則。先假設iBond獲得超額認購和認購人數是100萬人或以下(註1)。在此情况下,100億元的iBond可滿足一人一手,即每名認購者均先獲派一手。此為第一輪分配。之後,100億元的iBond或未被全分配。(1)如果未被分配的iBond不足以滿足兩手或以上的認購者一人多一手,兩手或以上的認購者能否獲多一手由抽籤決定;(2)如果未被分配的iBond足以分發給兩手或以上的認購者一人多一手,兩手或以上的認購者均可獲派第二手。此為第二輪分配。接着,如果還有iBond未被分配,未被分配的iBond便以同一方式分發給三手或以上的認購者,餘此類推,直至100億元iBond全被分配為止。

由此可見,iBond的分配機制是重複使用「一人一手」原則,直到最後才以抽籤方式分配餘額。據我所知,此機制首次應用於iBond配售,其他證券發售,如首次公開招股集資,還沒有使用此機制。此機制亦未被香港以外的證券市場採用。此為此機制獨特之處之一。金管局甚至宣稱此機制是由該局一位高人想出來的(註2)。

我很高興金管局有位高人想出此機制,因為此機制在制度設計學裏十分重要。根據制度設計學的文獻,此機制早見於1982年,名為「the uniform rule」,由學者Jean-Pascal Bénassy提出(註3)。以前我也有論述過「the uniform rule」,把它譯作「同仁法」,取其一視同仁之意(註4)。金管局在《匯思》一文指出同仁法「最大優點是公平,不會因為大手『入飛』而增加獲派手數的機會率,人人機會均等」。此觀點與我《明報》〈
同仁法〉一文所述的脗合。

此優點有另一含義,當投資者不可從抬高認購額而得益,他們自然誠實地按自己的真正需要而「入飛」。個人認購額便可用來反映真正需要(整體認購總額亦然)。換句話說,超額(或不足額)認購程度不再被扭曲,讓市場掌握準確信息。

設計「讓人誠實」機制是制度設計學的一大課題。學者Yves Sprumont還考慮「不管名氣」(anonymous)和「最具效益」(efficient)機制。他的研究指出,同仁法是唯一同時能符合「讓人誠實」、「不管名氣」和「最具效益」的分配機制(註5)。此為同仁法獨特之處之二。

Sprumont的文章引發很多相關的研究。我的老師William Thomson為此寫了一篇長達57頁、涵蓋118篇文章的詳盡文獻調查(literature survey)(註6)。結論是無論從策略的(strategic)或規範的(normative)角度研究,得出來的機制往往是同仁法。此乃同仁法獨特之處之三。

現是適當時機推動同仁法應用

經過多年研究,制度設計學得出一個很清晰的結論:同仁法獨一無二,是分配機制的首選。幸好金管局有位高人,在2011年想到用同仁法配售iBond,同仁法不再是紙上談兵。金管局小試牛刀,過去6年一直用同仁法配售iBond,效果理想。現在是適當時機,推動同仁法應用於發售其他證券,尤其是首次公開招股集資(此點在我《
明報》〈同仁法一文有較詳細的論述)。

廣泛應用同仁法可發展、改革香港的金融市場,但將會面對挑戰,主要阻力源自發行商和投資銀行。同仁法對發行商和投資銀行皆不利。他們樂見投資者千方百計,如借孖展、向親友集資,竭力「入飛」,「谷爆」超額認購倍數。同仁法卻偏偏打消投資者抬高認購額的意欲,叫他們老實「入飛」。發行商和投資銀行對同仁法避之則吉,不用同仁法才是正常不過。

認清以上矛盾後,適度有為的政府應該迎難而上,積極推動香港證券市場廣泛使用同仁法。如果政府在這議題上選擇積極不干預,自由放任,便要面對官商勾結指控。

註1:如果iBond認購總額不多於100億時,則每名認購者均獲派他們的認購額,即iBond最終發行額不多於100億元;如果iBond獲得超額認購和認購人數多於100萬人,則由抽籤決定認購者能否獲一手。

註2:〈你可能不知道關於iBond的六件事〉,《匯思》,香港金融管理局,2016年6月21日

註3:The Economics of Market Disequilibrium, New York: Academic Press, 1982

註4:〈「同仁法」可消除超額認購假象〉,《明報》,2015年9月21日

註5:"The Division Problem with Single-Peaked Preferences: A Characterization of the Uniform Allocation Rule", Econometrica, pp.509-519, 1991(一般讀者可能覺得Sprumont的文章比較難讀,另一選擇是我寫的優化版:"An Alternative Characterization of the Uniform Rule", Social Choice and Welfare, pp.131-136, 1994)

註6:"Fully Allocating a Commodity among Agents with Single-Peaked Preferences", University of Rochester mimeo, 2014


(刊於《明報》2016年6月27日http://news.mingpao.com/pns/dailynews/web_tc/article/20160627/s00012/1466964098255